邵逸夫医院医技诊疗中心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社会[2004]218号、浙发改函[2005]19号、浙发改设计[2006]39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37259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6683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江干区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计划于2008年底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标人审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决定入围单位。资格预审结果将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邵逸夫医院医技诊疗中心卫生洁具
1、标段内容:卫生洁具
2、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设备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2)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要求2000万美元及以上(如果为代理商则代理商注册资金还须在50万元及以上)。
(3)2006年以来具有与投标卫生洁具同一品牌单项供货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8月7日13时前;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